一、项目编号:********************-XM**1
二、项目名称:****年北京广播电视台标清卫星转发器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号
中标金额:**3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号 | ****************3P | **3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3万元 | **3万元 | 提供北京卫视、卡酷少儿标清频道节目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复使用的中星6E卫星转发器租赁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1月1日到****年**月**日。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于****年6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截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点**分),仅有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本项目于****年7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截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日9点**分),仅有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本项目两次招标过程中均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经专家论证,****年北京广播电视台标清卫星转发器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技术需求部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本项目要求租用的“中星6E卫星转发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定要求使用的广播电视专用传输卫星,是能够满足安全播出要求的抗干扰专用卫星,在目前已有的广播电视专用传输卫星中不可替代,具备唯一性。鉴于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从唯一供应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也隽、李朝阳、赵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代理协议及单一来源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广播电视台(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 号
联系方式:崔丽丽,**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6号楼3层
联系方式:于元惠、张敏、张伟,**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元惠、张敏、张伟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