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宜宾市三江新区僰侯路一段**号盛世临港9号楼**层 | 9,**0,**0.**元 | ****-****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百分比):**%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古萍、袁明惠、肖荣富(采购人代表)、何朝会、马梅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0万元(不含)以下:1.5%;**0万元(含)-**0万元(不含):1.1%;**0万元(含)-****万元(不含):0.8%。](注:①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采购全过程包干价。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市翠屏区支行;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0元。
2.采购计划编号:[********************[****]****0]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4,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宜宾市白沙湾街道会展中心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9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