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高铁北站TOD项目交通枢纽二次精装修工程 中标公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 绍兴高铁北站TOD项目交通枢纽二次精装修工程 于****年1 1 月 7 日9:**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
| 第1名 | 浙江中天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第2名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中天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 | 工期:**0日历天 | |||||
| 中标候选人 投标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章勇军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浙****************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杭政储出(****)**号地块商务楼装饰工程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 | |||
| 发包人 | 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合同金额:********元,项目特征:公共建筑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 章勇军, 资格业绩、评分业绩 |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1 |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5(1)资格审查① | |||||
| 2 | 美华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5(1)资格审查① | |||||
| 3 | 浙江欧福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5(1)资格审查① | |||||
| 4 | 深圳市建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未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 **.5(1)资格审查① | |||||
| 5 |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5(1)资格审查① | |||||
| 公示期限 | ****年**月9日**:** 时——****年**月**日**:**时(不少于3日) (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 |||||||
| 备 注 | | |||||||
招标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5号
联系人 : 陈岳峰 电话: ****-********
代理机构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8号
联系人 : 周俊其 电话 : **********6
**2 4 年 ** 月 8 日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