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市级第三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市郫都区川均芳邻鲜生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长清路**4号 | 1,**4,**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郫都区川均芳邻鲜生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服务 | 市级第三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 | 为崇州市市委第三集中办公区提供后勤服务,包含后厨与餐饮服务、会务服务、收发室与车辆安全管理、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 1.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专业的从业人员,确保能满足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2.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同时接受采购人分管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1.从业人员均应进行相关岗位的技能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均熟悉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特点和熟悉操作流程、标准和要求。 2.供应商应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建冰(采购人代表)、关泽英、杨晓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编号:********************[****]****9;
二、采购预算金额(元):1,**0,**0.**元;最高限价(元): 1,**0,**0.**元;
三、采购品目:C********其他服务;
四、监督部门:崇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崇州市三元街1号
联系方式:徐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2栋**层1号
联系方式:魏女士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琪 沈润莲
电话: **********2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