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乐山田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果山街**号 | **8,**0.**元 |
合同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瞳视康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新街后巷子9号1栋**层6号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货物类(乐山田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2 | 医用光学仪器 | 一体化洗消系统 | 吉好 | G-** | 1(套) | **8,**0.** | **8,**0.** |
合同包3:
货物类(四川瞳视康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3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卡式灭菌器 | 赛康 | **-****** | 1(套) | **,**0.**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宁、刘明华、周华佳(采购人代表)、黄薇、伏致江、张珏琨、段文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定额第1包:****元,第2包:****元,第3包:**5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万元。2.本项目原第**包终止采购任务。3.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1号大合仓C区**5
联系方式:蒲先生;**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