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石室天府中学校园文化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定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繁雄大道西段**9号 | **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定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服务 |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年校园文化建设 |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 | 本次校园文化建设要求根据学校锦城湖校区和交子校区的各自校园文化建设风格进行建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最终确定的设计成果,结合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对文创功能相关设施进行成果转化。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波、林曦、王久崇、苟晓燕、王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所附代理服务费标准进行计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计取(如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报价折扣率计算后低于****元的按****元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6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6;
2、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其他服务;
二、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北段**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0号晶科1号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8-********-**7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