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锦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号 | 1,**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锦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服务 | 劳务服务 | 1.车辆驾驶服务,2.文印服务,3.后勤辅助服务。 | 1.如因岗位服务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采购人设施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合理的经济赔偿,供应商可以依法向相关服务人员主张权利。 2.服务人员每天正常执行服务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小时。因完成项目任务的需要或执行额外的工作任务,导致服务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提供服务,采购人安排调休或按规定向供应商支付额外服务费。 | 1年 | 按磋商文件中考核标准进行执行 | 1,**6,**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商贵全、曾新媚、徐小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金额****0元支付。
服务费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1万元。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政策。3、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8-********、**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地址:成都市商业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号1幢**层**层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辉
电话:**8-********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