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9号9栋**层1号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 | 研究范围为新津区行政区划范围,研究对象为新津区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包括轨道线路、轨道站点、车辆基地。 | 规划背景要求解读 对****版《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回顾解读,厘清成都市、新津区既有规划线网的基本情况,结合新津区国土空间功能布局的变化、“三区三线”的划定方案和控规用地布局,分析轨道线网优化的必要性等。 |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成果;项目通过新津区、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会议审查并收到审查纪要后**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成果。 | 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德会、张进位、王建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所列费率进行收取。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部分,服务费收取比例为1.5%;成交金额**0-**0万元部分,服务费收取比例0.8%。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或仲裁所需的费用)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附: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银行账号:******************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0;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3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号4栋4单元8层**1号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8-********-**0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