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WCG[GK]******7
二、项目名称:“无陪护”试点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民昱控股有限公司 | 4,**1,**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无陪护”试点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民昱控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医院服务 | “无陪护”试点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 | 按项目的服务范围要求提供服务 | 按项目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 按项目的服务时间要求提供服务 | 年 | 按项目的服务标准要求提供服务 | 4,**1,**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久菜 |
| 评审专家: | 徐徐 、 颜松龄 、 吕碧锋 、 吕银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0万元],1.**%;(**0万元,**0万元],0.**%。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无陪护”试点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和宁二路7号**1室之一百四十三。(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若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到达到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增补的除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号
联系方式:夏工****-******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层D单元
联系方式:****-******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钰澄、张毅、杜亚娟
电话:****-******1、******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