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ZQC[GK]******1
二、项目名称:****年职工食堂服务及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8号东方水都**栋**2 | **9,**8.**元 | **.**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号 | **4,**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职工食堂服务):
服务类(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1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2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3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4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5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6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7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 1-1-8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 | 按采购人要求 | **,**8.** |
| 1-1-9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月费用(元/月/人) | 按采购人要求 | **,**0.** |
采购包2(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项 | 我司提供的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 | **4,**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霞 |
| 评审专家: | 吴秀平 、 曾丹青 、 林醒 、 张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0-**0]万元?1.**%,(**0-**0]万元?1.**%;②收取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③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州市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账号:********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职工食堂服务: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三家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采购包2:三家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采购包2:本项目中投标报价金额非实际合同价格,不作结算依据,不作签定合同的实际采购金额,仅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仅作中标下浮率计算使用,采购人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按实际结算为准。
4、采购包2:本项目下浮率: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通湖路**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市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鼓楼区华林路**8号侨益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春春、蒋晶晶、刘小凤
电话:****-********
福州市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