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LDZB-FW-********(招标文件编号:HXLDZB-FW-********)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号盛景国际大厦C座**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号第三极写字楼A座**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号富凯大厦B座**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载德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院1号楼兴创大厦写字楼第**层**室(电梯楼层编号为第**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 详见附件 | 包一:安排1-2名律师到采购人驻场,现场承担案件办理工作,包括起草相关文稿、数据统计分析、案卷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且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不超过三年。 | 详见附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 详见附件 | 包二:承担药品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且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不超过三年。 | 详见附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 详见附件 | 包三:承担医疗器械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且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不超过三年。 | 详见附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4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 详见附件 | 包四:承担化妆品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且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不超过三年。 | 详见附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5 | 北京载德律师事务所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 详见附件 | 包五:接受采购人因案件激增等工作需要的委托,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及相关业务。具体费用按照案件数量支付。复议案件3千元/件,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1万元/件(一审、二审及再审按照一件计算)。总费用不超过本合同包预算金额**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且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不超过三年。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贡冬菊、葛金环、胡云侠、柳建林、姜海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内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包中标人: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最终综合得分:**.**
第二包中标人: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最终综合得分:**.**
第三包中标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最终综合得分:**.**
第四包中标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最终综合得分:**.**
第五包中标人:北京载德律师事务所,最终综合得分:**.**
第一包代理服务费:1.0万元;第二包代理服务费:0.**万元;第三包代理服务费:0.5万元;第四包代理服务费:0.5万元;第五包代理服务费:0.**万元。
备注:合同包一至合同包五,因实际案件数量情况,投标人未承办案件的,不支付服务费用。合同包一至合同包四,投标人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按一件案件计算)、国务院裁决案件合计不足**件且复议案件不足**件的,采购人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投标人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国务院裁决案件超过**件(含)或行政复议案件超过**件(含),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的,采购人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层****号
联系方式:梁永明,关鑫、王悦、林原、李田、罗文圳 **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永明,关鑫、王悦、林原、李田、罗文圳
电 话: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