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年北京顺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截至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仅北京朗誉飞虹科技有限公司1家参选人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公开比选失败,采购方式转为与北京朗誉飞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JSZB-****-****4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年北京顺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
三、应答截止时间:****年**月5日**时**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家单位参与比选,谈判小组按照比选文件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北京朗誉飞虹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经评审及最终谈判,推荐北京朗誉飞虹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选候选人:北京朗誉飞虹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不含税总价):******.**元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年7月**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
资格能力:北京朗誉飞虹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出售人/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竞买人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出售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号建威大厦****室
电话:**********8
联系人:李旭、徐佳丽、张薇、盛麟
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