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ZJGS-T****-****
二、项目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三棵树派出所建设工程附属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宿迁东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楼北侧一间 | ******0元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三棵树派出所建设工程附属 施工范围:宿迁市公安局三棵树派出所建设工程附属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明辉 执业证书信息: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罕明、侍玉兵(采购人代表)、刘伟、臧千涛、蔡君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文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大道**8号
联系人:侍玉兵
联系电话:**********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号兴邦商厦****室
联系人:张景原
联系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景原
电话:**********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