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宝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3;LBGZ[****]**2-ZC**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BGZ[****]**2-ZC**8 | 资料收集、培训、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市场运营体系建设、宣传片制作、评审验收等。 | 信阳市红欣商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B座****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 1 | 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宝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 |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家验收或评审 | 三年 |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家验收或评审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媛(组长)、彭兴龙、李高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信阳市红欣商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红玲
联系电话:**********7
机构代码证:********MA9FKEGY4Q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
采购人: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
地址:灵宝市富士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7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西路海洋世纪城**号楼**2室(海洋SOHO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