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鑫佰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东华一路**号附5号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成都鑫佰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餐饮服务 | 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服务 | 本次项目共一包,拟确定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服务供应商一名。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必须要求服务团队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内容,并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指派的各项餐饮工作任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等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若造成严重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约,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等相关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文良(采购人代表)、蒲元成、吕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3、采购预算金额:**8万元/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4、成交金额:**8万元/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号写字楼**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8-********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