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李港监狱 ****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RD-****-A-****)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李港监狱 一、项目编号:TJRD-****-A-**** 二、项目名称:****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张耀、李绍明、李泓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的文件规定,向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人民币****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李港监狱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村南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室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芳洲 电 话:**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其他附件文件: 报价分项一览表.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0%预留监狱企业,为便于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对服刑人员被服生产的实时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产品质量,便于联系以及资金结算,本项目须由天津市监狱企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天津市滨海实业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唯一一家具有本项目产品生产能力的监狱企业,产品质量佳,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且在后续服务方面有先决的优势,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由天津市滨海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为此须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