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辅助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四川省材科院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文汇里**0号 | **0,**0.**元 | 建设工程消防验 收辅助性技术服 务:**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材科院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工程监理服务 | 建设工程消防验 收辅助性技术服 务 | 为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第**页- 1 、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除外)消防验收 提供技术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5.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了、卢筠、杨元春、杜珠勤、杜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约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乙方应当在编制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供应商,经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方可生效,如项目取消或采购不成功的,不收取代理费;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退还,乙方须向支付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作为支付结算的依据,否则支付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公司名称: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湖三千支行
帐号:**************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C********工程监理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元;
3、计划编号:********************[****]****8;
4、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季度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考核结果据实支付。
6、本项目成交单价:**0元/人/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城大道**0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2栋2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8-********
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