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甬运河越城段陶堰应急锚泊区工程中标公示
绍兴市越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的杭甬运河越城段陶堰应急锚泊区工程,于****年**月9日9:**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
| 第1名 | 浙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高洋 | **2.**** | ****.**** | ||
| 第2名 | / | / | / | |||
| 第3名 | / | / | / | |||
| 拟确定 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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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五星桥~长生桥段施工WCHD-**标段 | 项目地址 | 浙江海宁 | |
| 发 包 人 | 海宁市恒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海宁市恒通开发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海宁 | |||
| 项目描述 | 交工日期:****年**月**日;技术标准:三级航道;属性:航道改造工程。合同金额:****.****万元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航道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含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1 | 浙江德伟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 | 不符合评标办法第2.1.2(4)款规定 | |||
| 2 | 永嘉县交通工程公司 |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安全生产费低于投标总价的2.0% | 不符合评标办法第2.1.2(7)款规定 | |||
| 公示期限 | ****年**月**日8:** 时—— ****年**月**日**:**时 | |||||
| 备注 | / | |||||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绍兴市皋埠银城路**号
联系人:祁工 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4
****年**月9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交易监督科电话: ****************
备注:1、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部门招标办、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