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斗村斗门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WH**0FJ**EP**** (任务书编号:FS**************号) | |
| 标段名称 | 斗村斗门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0FJ**EP******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集镇花方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军****-******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 **********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0.6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侯佳(设计负责人:周环)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皖************、(****)********5 | ||
| 工期(天) | **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方村街道行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设计施 工一体化项目;铭传乡聚星粮驿****乡村振兴项目 EPCO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奖项 | 投标人:无 | |
| 项目负责人: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应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2.**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旭东(设计负责人:徐来)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皖****************、****9 | ||
| 工期(天) | **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龙桥镇夹板行政村新建中心村建设工程;沅 江市小河咀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EPC)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奖项 | 投标人:无 | |
| 项目负责人:无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意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8.2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谢天(设计负责人:杨韶馨)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陕************(**)、************6 | ||
| 工期(天) | **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西安高新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批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四标段);潮州市潮安区江 东镇红砂村、佘厝洲村、下湖村、樟厝洲村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勘察设计一体化EPC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奖项 | 投标人:无 | |
| 项目负责人: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安徽百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山之名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意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应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辉阳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东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屹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基准价:******2.**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