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医用纯水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医用纯水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 | ||||||
| 项目编码 | **********************1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3-********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重庆杨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博创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8.**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刘健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
| 第二名 | 重庆美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科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周龙君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
| 第三名 | 重庆思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州永汇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 ******8.**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胡小强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候选人业绩及相关项目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杨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博创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业绩: 业绩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井双院区建设工程医疗纯水项目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金额:******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美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科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业绩: 业绩名称: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项目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金额:******4.**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思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州永汇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联合体成员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业绩: 业绩名称:宜兴市医疗中心纯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金额:******0.**元。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成都邦研科技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与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四川善水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宜科纯水设备有限公司)、重庆摩尔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措施费总报价超过招标清单措施费最高限价,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第8条中“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年**月**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