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山城磋商采购-****-** |
| 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鹤壁市培红学校建设项目后期围墙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SCCG-****-****-**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鹏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太行路 **0 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鹤壁市培红学校建设项目后期围墙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程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 7日历天 | 邢国杰 | 豫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孔祥军、张道明、郭立功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2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 收费金额:9,**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 材料)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 (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 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
|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太行路与九州路交叉口鹏森建设大厦**9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