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ZC********(招标文件编号:ZYZC********)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虹路**号科研楼一、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永利、赵慧真、朱祖星、洪诗南、李人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万元以下按1.5%计取;**0万元-**0万元按0.8%计取;**0万元-****万元按0.**%计取;****万元-****万元按0.**%计取;不足****元的则按****元收取。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将视情另推中标候选人;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电汇或现金。(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9(3)中标人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联系方式:曾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