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环城北路**2号**3室 | **1,**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工程设计服务 | 广安市前锋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 | 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蓝图)、施工图 审查报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丹(采购人代表)、王德飞、尹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4号)**%取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碑梁子街2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号电商大楼4楼(轻纺产业园鑫鸿大楼4楼)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3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