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食堂供应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德阳市艾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高速公路引道旁**米处 | 2,**0,**0.**元 | 食堂供应服务项目(组合):5% 食堂场地使用费(组合):****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德阳市艾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餐饮服务 | 食堂供应服务项目 | 篇幅过长,详见磋商文件 | 篇幅过长,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资金落实且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的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当年资金未落实或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篇幅过长,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春、宋东芳、刘华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以采购预算*服务期2年为基准收取招标代理费。若因采购人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与成交人未能续签下一年合同,后续代理费退还,若因成交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导致采购人与成交人未能继续合同约定,后续代理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卫生院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北街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市本级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6号**2生活广场1栋1-**-6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9
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