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扶绥县吉阳学校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广西上龙康养建筑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扶绥县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上龙康养建筑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规划新建校舍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包括新建1#教学综合楼1栋6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2#教学综合楼1栋6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男生宿舍楼1栋6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新建女生宿舍楼1栋6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平方米,绿化****平方米,新建通透式围墙**4米,新建挡土墙**0米,新建生态停车场**5平方米,设备购置,以及室外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工期 | **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覃铭(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锦霞(身份证号:******************); 韦柳春(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来宾润合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无机人造石材生产项目综合办公区工程; (2)产业用地综合楼。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工期 | **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秦铭(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庞春勇(身份证号:******************); 梁天云(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年教职工危房改造项目(E**7、E**8栋及附属工程); (2)“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套小学)。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工期 | **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赵强华(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敏(身份证号:******************); 孙强(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梧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运营中心项目; (2)钦州锦峰海洋重工年产**万吨海洋重装项目-车间A。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扶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