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GPC-****-D-****)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一、项目编号:TGPC-****-D-****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第2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第2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魏定亮、李韶文、徐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0.**元,成交综合折扣率为 **0%;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元,成交综合折扣率为 **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号增1号、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涛、王永锋 电 话:**2-******** 十、附件 其他附件文件: 附件.docx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满足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加油站设置及供油品种的要求,具有唯一性。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按照总队****年第**次党委会要求,警保处负责组织总队车辆燃油采购项目(河西支队和高速支队)进行统一公开招标。报名期限自****年9月5日至9月**日,截止报名结束,仅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一家公司报名参与投标,未能达到三家以上供应商报名的开标要求。经市场调研,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网点分布广,**小时提供加油服务,油品质量有保证,并且是公开招标中唯一报名参与的公司,为确保全局车辆正常运行,拟将采购项目招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按照采购流程组织专家论证公示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以上事宜,经警保处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