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鉴定药敏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宜宾市岳武里**号 | 7,**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临床检验设备 | 鉴定药敏仪等一批(国产) | 罗氏诊断等一批 | cobas proe 8 **等一批 | 1(批) | 7,**8,**0.** |
| A******** | 临床检验设备 | 鉴定药敏仪等一批设备 | 迪瑞等一批 | FUS-** **Plus等一批 | 1(批) | **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卿三明、陈其琼、罗晓阳、应敏、李国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0万元-**0万元按1.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收取,下浮后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7。
3.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7。
5.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0号。
6.核心产品:鉴定药敏仪,品牌:BD,型号phoenix M**,单价:******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7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