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南区)幕墙工程、室外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CG-CS-******8
二、项目名称: 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南区)幕墙工程、室外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成交金额: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南区)幕墙工程、室外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南区)幕墙工程、室外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他成果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提供完整的资料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核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红、方冬根、刘海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总价包干****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中心9楼、泾县绿阳后街,联系电话 ****-******6 , **********9 。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6号、电话:****-******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泾县桃花潭东路 政务中心 9楼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泾县绿阳后街
联系方式: **********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先生、程工
电 话: ****-******6 、 **********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