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HC[GK]******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财政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号 | 3,**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服务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年 | 我司所提供的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 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严美贵 |
| 评审专家: | 郭培红 、 陈同熙 、 陈明华 、 黄国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1)以预算金额**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万元)-**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价格扣除情况:其中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报价享受**%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福州天鲜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报价享受**%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福建六谷丰登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报价享受**%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4、“四、主要标的信息”补充:
4.1服务要求: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须负责将采购的所有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人要求的地点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5、中标下浮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丽、黄晓霞、范镜婷
电话:****-********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