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排涝站、东新圩站及新圩东站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标(第二次) | ||||
| 项目编号 | 皖E0-**-****-******1 | ||||
| 标段名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排涝站、东新圩站及新圩东站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标(第二次) | ||||
| 标段编号 | 皖E0-**-****-******1-1 | ||||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 项目统一代码 | ****-******-**-**-****** | ||||
| 最高限价 | ******0.**元(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九十七) | ||||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9:**:** | 计划工期 | (1)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 (2)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3)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4)初设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 (5)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专题报告编制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 中标(成交) 单位 | 名称 |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5号 | ||||
| 投标价(元) | ******0.**元(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九十二) | ||||
| 项目负责人 | 金永强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6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无为县西河凤凰颈泵站工程勘测设计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 ||||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