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QT-********1
一、招标概况
咸宁高新区棚户区(孙祠至长岭片区)改造项目**kV外线工程于 ****年**月**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年**月**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华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0日历天 | **0 | **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赵娅 | 李志梁 | 曹付民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机电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 | 湘************ | 鄂************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系人:熊泽围
电话:**********9
2、代理机构: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1室
联系人:吕格
电话:**********7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高新区)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高新区)
电话(传真):****-******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