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一期)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一期)工程检验监测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一期)工程检验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年**月**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道路工程、A******排水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广东中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广东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3、广东泰诚检测有限公司[惠东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4、广东建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经评审,广东建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余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广东建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东中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泰诚检测有限公司[惠东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年**月**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位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作为定标委员会组长参与定标工作;4位从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广东泰诚检测有限公司[惠东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投标报价下浮率为0.**%。 | ||
| 中标候选人 | 广东泰诚检测有限公司[惠东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 |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工期暂定为**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
| 项目负责人 | 余海风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路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6号 |
| 业绩 | 1、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二号标项目检测(一标段) 2、大亚湾龙海三路(龙山十路至新澳大道段)市政工程一标段监测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泰诚检测有限公司[惠东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投标单位已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 | |
| 业绩情况 | 1、白鹤洞街山顶片区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翔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 2、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二号标项目检测(一标段); 3、大亚湾龙海三路(龙山十路至新澳大道段)市政工程一标段监测; 4、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城三联生活污水处理厂及蕉田至三联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5、广东美时达厂房粤东供应链中心-2号厂房; 6、广东东江干部学院一期配套工程检测服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东县新平大道****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1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飞鹅路**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联系电话:****-******1) | ||
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