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协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蓉拍摄大型文化节目《三餐四季》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号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电视服务 | 协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蓉拍摄大型文化节目《三餐四季》服务 | 协助央视《三餐四季》节目团队完成在蓉拍摄工作。 | (1)节目在蓉录制期间,供应商需全程协助节目组完成工作协调、前期调研、剧本创作、环境提升、场景改造、嘉宾接待、交通保障、协助拍摄制作等相关工作。 (2)做好央视团队在蓉对接工作,负责协助其完成调研、策划、摄制相关工作,并进行后勤和专业技术保障,原则上满足央视拍摄需求,确保拍摄顺利完成并播出。 | 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内容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项目,所提供的服务、设计、文字、图文影像等均符合国家以及地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卿春、胡婉露(采购人代表)、谢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书面签订的委托采购代理协服务协议收取。即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计算基数,按照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比例的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中标金额(万元)**0以下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号:********************[****]****8;
2.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
4.最高限价:**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S1区**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秋虹 兰岚 蒋德林 刘燕
电话:**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