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山水库等9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cg******-**0
二、项目名称:凤阳山水库等9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创图信息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8号高校三创园1号楼**层
成交金额:伍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凤阳山水库等9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决策部署,做好凤阳山水库、燃灯水库、管沟水库、鹿塘水库、濠河、独山河、板桥河、小溪河、月明湖湿地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6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号), 组织开展凤阳县境内凤阳山水库、燃灯水库、管沟水库、鹿塘水库、濠河、独山河、板桥河、小溪河、月明湖湿地等9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服务。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兰、王智文、谢晓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5号文,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阳县林业局)或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口或凤阳县蔡庄小区F2东门**号,联系人:张股长或吴工,联系电话:****-******2或**********5。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惠政路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阳县林业局)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蔡庄小区F2东门**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5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后承诺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