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P[CS]******1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计划)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安市爱故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计划)):
服务类(福安市爱故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儿童福利服务 | 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晓锋 |
| 评审专家: | 杨琼妹 、 黄秋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闽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收取,根据中标金额计算后向中标单位收取。②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向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户名: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计划):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①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②退还成交人保证金要求:成交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民政局
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中兴西路**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南路**6号天润国际**层****-1室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话:****-******6
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