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JZ[CS]******1
二、项目名称: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闽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路**号**9室之三 | **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闽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诏安县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 年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梁晓霆 |
| 评审专家: | 林燕 、 游修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精神及[****]**4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计取(即: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基数≤**0万元部分,按1.5%计取;不足****元按****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请磋商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委党校内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聚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2号国贸润园**幢**2室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话:**********5
福建省聚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