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通 知 书
浙江湖州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虹星桥镇宋高村“稻香伴日”文旅体基地项目二期承包申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承包人。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宋凯。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兴县虹星桥镇宋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发包文件第二章“承包申请单位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发包人:长兴县虹星桥镇宋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单盖章)
发包代理机构:长兴信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核备单位: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