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南拒马河防洪影响后续工程项目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I******************1
公示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南拒马河防洪影响后续工程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编号:I************************1
公示内容:
| 标段:南水北调中线南拒马河防洪影响后续工程项目一标段 | |
| 所属专业: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 | 所属地区:保定市-涞水县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日期:****-**-** **:**:** | 公示截止日期:****-**-** **:**:** |
1.中标候选人名单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价格 | 评标价格 | 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0 元 人民币 | ********0 元 人民币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
| 中冀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 元 人民币 | ********0 元 人民币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0 元 人民币 | ********0 元 人民币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
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 | 相关证书名称 | 相关证书编号 |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程燕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晋 **************** |
| 中冀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曾惠霞 | 无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 |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陈立民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陕****************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 |
| 中冀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 |
4.(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 1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1、****年9.** 2、****年8.** 3、****年3.3 | 1、****.****3万元 2、********.**元 3、**5.******万元 |
| 2 | 中冀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吴桥县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标段) 2.河北省深州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二期)二标段 3.****年丰南区南孙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吴桥县乡村振兴局 2.深州市财政局 3.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 1、****年8.** 2、****年4.** 3、****年**.** | 1、******7.**元 2、********.**元 3、******5.**元 |
| 3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4.(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 1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 | 中冀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5.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中水建管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1页有标记 |
| 2 | 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页有标记 |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涞水县水利站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涞水县德成路 **5 号 |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旺角国际****室 |
| 联系人:张晓明 | 联系人:王宁 |
| 电话:****-******3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7.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1号)。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无排序,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有关“排序”内容无实质意义。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