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
2.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9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费率) | |
| 1 |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特许经营项目除外) 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编制;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检测及监测服务等;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 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1号楼 | **0 |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 | 详见附件 |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芝秦(经济类)、崔恩贵(技术类-工程管理)、王庆林(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单位评审得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丽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平原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联系人:吴亚超
联系电话:**********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号
联系人:郜彬
电话:**********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彬
电话:**********6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