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县城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换热站、二网续建工程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汾西县县城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换热站、二网续建工程一期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天) |
| 1 | 山西毓雁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合格 | **0 |
| 2 | 陕西千载建设有限公司 | ********.** | 合格 | **0 |
| 3 | 山西宏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格 | **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证书名称 | 注册编号 |
| 1 | 山西毓雁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雁飞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晋**************** |
| 2 | 陕西千载建设有限公司 | 凌清莉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陕************ |
| 3 | 山西宏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帅丽华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山西毓雁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2 | 陕西千载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山西宏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9
受理时间:上午9:**-**:**;下午**:**-**:**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受理电话:**********9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西县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县城西大街汾西县税务局东**米
联 系 人:郭文富
电 话:**********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号海棠国际大厦**层**层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冉震
电 话:**********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