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后勤管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简阳市同泰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简阳市简城建设中路**2号**栋1楼3-4号 | 3,**6,**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简阳市同泰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物业管理服务 | 简阳市公安局后勤管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茜、叶琳、寇国力、陈筠、邓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0,**0.**元。最高限价:3,**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采购人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本月服务费从次月1日开始结算),采购人每月应付金额=本月服务费(合同金额÷**个月)-本月考核扣除金额;采购人每月凭借考核结果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物管服务费用。履约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
3、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共**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日期:****年**月9日。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公安局
地址:简阳市人民路**3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印鳌路**9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捷
电话:**8-********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