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HGC[CS]********
二、项目名称:清华大街人行道和西客站东广场大中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华大街人行道和西客站东广场大中修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顺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西、南京路北幸福港湾二期**栋2单元**层3号 | 3,**4,**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华大街人行道和西客站东广场大中修项目):
工程类(黑龙江顺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清华大街人行道和西客站东广场大中修 |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并符合现行国家 、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 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年**月**日之前完工 | 李庆泉 | 黑**************** | 3,**4,**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斌、周庆航、田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文件的标准并结合市场现行情况,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收取成交金额的1%作为服务费,不足****元,按****元计取(2)由中标(成交)人支付;(3)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清华大街人行道和西客站东广场大中修项目 | 3.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华大街人行道和西客站东广场大中修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顺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1 | 1 | ||
| 黑龙江省源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9.** | **.** | 2 | 2 | ||
| 黑龙江省鸿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3 | 3 | ||
| 黑龙江晟福远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9.** | **.**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岗区邮政街**3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写字楼A座**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