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达标一级刑事科学技术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御珀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南熏大道一段**0号 | 3,**4,**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御珀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标的名称见“附件1” | 核心产品:大连恒锐,详见附件:品牌、规格型号 | 核心产品:V3.0,详见附件:品牌、规格型号 | 1(批) | 3,**4,**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娟(采购人代表)、王培昀、贾晓丽、谢键、胡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0万元以下:1.5%;
**0-**0(万元):1.1%;
**0-****(万元):0.8%;
****-****(万元):0.5%;
****-****0(万元):0.**%;
****0-******(万元):0.**%;
******万元以上:0.**%。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银行账号:****************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2
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