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1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项目 | 河南烽火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宏明路香山路郑州国际城**号楼1单元2层西户 | 2,**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刘全锋、赵文、张淑楠(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号 |
| 联系人:庞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光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号1棟D座一层**1室 |
| 联系人:杜先生 |
| 联系方式:**********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
| 联系方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