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BY[GK]******1
二、项目名称: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壹晟(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江中路明发商业广场**幢****号 | 1,**8,**0.**元 | 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
服务类(壹晟(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年度交通设施维护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戴淑贞 |
| 评审专家: | 龚丽卿 、 李元龙 、 李坚 、 蔡璐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成交金额小于**0万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在**0-**0万的,超过**0万部分的金额,按0.8%累计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号
联系方式: ****-******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万豪国际4栋****室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高
电话:****-******3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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