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市委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内江博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7号(2单元5楼2号,3单元5楼3号,3单元6楼2号-**楼2号) | **9,**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江博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餐饮服务 | 市委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 根据膳食营养搭配,提供全年标准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每日3餐(早、中、晚餐)自助餐的供应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食堂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餐饮制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胜(采购人代表)、唐勇、曾跃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定额代理服务费2万元;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
账号:****************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6号;
邮政编码:******;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路9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7号**幢2楼1号、2号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3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