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四川鸿安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 | 7,**5,**7.**元 | 交安设施维护(单价):******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鸿安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 交安设施维护 | 泸州市江 阳区、龙 马潭区、 纳溪区等 主城区范 围内的交 安设施维 护 | 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以维修维护通知单为准,中标供应商按通知单要求配置维修维护所需设备、材料、人工等,按规定时限完成当次维修维护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 后一年内 (**5天 内) | 本项目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大平、李小磊、张家才、尤永利、钱鹏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计价格[****]****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采购系统原因,本公告中的中标(成交)金额由系统默认为项目最高限价,执行标准为本项目中标金额,中标总价为:7,**7,**6.**元,单价汇总金额为:**1,**7.**元。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依据泸市财采〔****〕**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鸿安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号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