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永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年**月**日9时**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
2.招标编号:GZ-****-**
3.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费用最低限价****9万元(最终以特许经营者成交费用为准),由特许经营者自行筹措。
4.服务周期:**年(特许经营权期限)
二、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新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价:¥********0元
特许经营期限:**年
项目负责人:吕海涛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阳市锦生润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QA****
中标价:¥********0元
特许经营期限:**年
项目负责人:孙爱丽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市翰森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价:¥********0元
特许经营期限:**年
项目负责人:孟金霞
三、中标候选人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示范区)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本次候选人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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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2
联系地址:安阳县安泰大道安阳建工大厦五楼
代理机构:河南永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琳琳
联系电话:**********7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烟厂路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监督部门:安阳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马晓峰
监督部门电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