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机采购项目 | ******0.**元 | 上海菩众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号大众金融B栋****室 | **.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 1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机采购项目 | 裁判文书印刷机 | 富士胶片 | 1 | ******0.** | Revoria Press PC****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智应,赵明磊,徐叶岭,宋帅,唐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累进制),不足****元按照****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菩众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全部响应招标要求,项目方案完整,售后服务承诺到位,有较多类似业绩。综合评分**.**分,排名第一,推荐上海菩众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8号良友大厦8楼,曹星辰,电话:**1-********)提出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 址:浦东新区张衡路**8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星辰
电 话: **1-********
****年**月**日
1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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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K
采购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