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9-********
二、项目名称:平型关路****号房屋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平型关路****号房屋租赁费 | ******0.**元 | 上海万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号**、**、**幢****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平型关路****号房屋租赁费 | 平型关路****号房屋租赁费 | 租赁服务,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平型关路****号房屋租赁,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年**月1日至****年9月**日 | 符合采购人对租赁场地进行评估考核,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培民,胡荣峰,王志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上海万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资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推荐上海万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单位。
采用单一来源的理由: 本项目系为分局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办公用房租赁,用于办公用途,办公面积约****平米,涉及到平型关路****号,租赁服务时间为****年**月1日至****年9月**日,该房屋租赁权归上海万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地 址:大统路**9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璟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0号4#B座**9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滢
电 话: **1-********
****年**月**日
2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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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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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K